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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供电分公司经理刘治平被省集团公司授予“劳动模范”

来源:榆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1-22 15:49 作者:张庚、刘莹

省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刘斌与刘治平合影留念,给予祝贺。

1月19日,笔者在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部召开的2016年度集团公司工作会议上获悉,靖边供电分公司经理刘治平同志被省集团公司授予第三届“劳动模范”。据悉,此次省集团公司在公司内部共授予来自全省各地电力基层第一线的10位优秀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刘治平同志是榆林电力分公司唯一一位被授予该荣誉的优秀代表。
刘治平,男,1995年参加工作,2012年担任靖边供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2014年担任该分公司经理。自参加工作以来,刘治平同志就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基层电力第一线上,从事过施工队、变电站、供电所、三产公司等工作,从线路施工工人、馈路长、变电站长、供电所长、生产营销副局长、支部书记等不同的基层一线岗位一路走来,转眼之间走过了近21个年头。在工作中,刘治平始终抱定“干实事,为群众;干好事,为百姓”的工作信念,以饱满的干事热情攻克一个又一个工作上遇到的各种难关。
刘治平来到靖边供电分公司任职以来,由他亲自主管的QC课题研究在省集团公司QC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了二等奖,实现了该公司科技创新成果零的突破。在公司线路工程实施中,刘治平面对面与乡镇、村委、村民、企业深入沟通,抓住解决产生矛盾的主要方面,千方百计进行协调,先后使东坑35KV变电站的5条10KV线路顺利接入东坑11 0KV变,梁镇2条多年受阻的10KV线路工程顺利完工,完成了城区10KV环网供电工程建设,优化了靖边县城乡电网结构;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该县杨桥畔镇杨一村、杨二村和中小创业园区架设的10KV和0.4千伏两条线路经积极与国电相关领导层协调、争取,最终同意交由靖边供电分公司管理,并在国电的变电站出两回10KV线路。此外,在他担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圆满完成了精神文明创建、创一流、创先争优、廉洁文化建设、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等各项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特别是在精神文明和创一流工作中,仅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就高效、优质地完成了创建任务,最终实现了抓党建、讲文明、强企业。 靖边供电分公司2014年实现利润1206.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2.38亿元,电费回收、电费上解均达100%;在全市最高线损馈路到年终的工作中成为全市线损完成最好的县级分公司,较上年度减少损耗电量1200.28万千瓦时。
靖边县供电分公司在刘治平同志的带领下,公司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陕西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单位标兵,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一流县级供电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单位、廉洁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榆林市平安单位、模范机关、文明行业最佳单位,多次被靖边县评为先进工作集体、标兵单位。此外,该公司职工书屋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达标单位”,靖边供电分公司新城供电所被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评为“中国最美供电所文明创建奖”。刘治平本人在近年来也先后多次被榆林电力分公司评为“先进生产者”、“安全先进个人”、“模范党员”;2012年,被榆林电力分公司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3、2014年连续两年被靖边县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16年1月,被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授予集团公司第三届“劳动模范”。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