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早在2010年10月份,某中国石油企业靖边公司一职工于某称自己有关系,让受害人投资20万元的承包费,就可以承包到某油田揭盖井项目,并与受害人达成口头协议,揭盖井承包成功后,给于某一部分干股及利润。当日,受害人在银行取出20万元现金给了于某。之后受害人多次找于某询问揭盖井项目一事,于某用各种理由推托揭盖井项目正在办理。最后,受害人找于某索要20万元承包费,于某便更换了电话号码,一直无法找到。接报后,该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2015年2月15日,经侦民警在银川某小区将于某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于某对自己谎称能承包到长庆揭盖井项目骗取受害人2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找到受害人,主动退还了于某骗取的20万元承包费。(通讯员 刘萍 海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