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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闫米洼村土地细碎化整合的调查

来源:榆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4-06-25 17:43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原来小块土地的分散经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
2014年,靖边县王渠则镇党委、政府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坚持“原有分地人口不变,原有耕地面积不变”的原则,对闫米洼村民小组的碎片化土地进行集中整合,按照“小块并大块、多块并少块”的模式,整合零星土地面积1184亩,为该村土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户人家竟然有14块零星地块
在闫米洼村民小组,有常住人口54户141人,占总人口的32%,有耕地面积1184亩。受地理条件的制约和以前土地承包采取“按人分配”、“分级切块”的影响,闫米洼村民小组农民的土地分布在7块网框地里。一般农户5口之家,土地均在8块以上,最多达到14块,每块最大4亩左右,甚至几分地不等。农户王会文一家24.9亩地按当时的地类分成了14块零星地块,最多的一块为4亩,最少的一块只有0.5亩;农户王仲义有21亩,分地8块,最大为3亩,最小不足1亩。
由于承包地细碎化非常严重,给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出现了农民自愿对调地块流转土地的现象。有个农户通过租种或者对调流转土地253亩,占耕地总数的21%,实施机械化作业,种植面积可达到200亩,成为远近闻名的种植业大户。
自愿流转问题多
农户之间的互相流转,由于土地细碎化、流转比例低,且农户个户之间的流转多数为口头约定,没有设立合同,潜伏着很多矛盾,遇有土地征用、发证,得不到法律保护,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引发很多不稳定的因素,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流转。
而有投资经营发展意向的外地种植大户和经济人想到本村整合土地,搞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面对土地零碎现状,只能望洋兴叹。
由于土地流转不了,产业化、规模化难以实现,村里年轻人全部外出务工,现村里种植业的主力军主要为50、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承包的地块只能粗放经营、水地旱种,守着地块,维持生计。土地碎片化影响了土地流转,使得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难以发挥优势,承包地细碎化整合迫在眉睫。
95%以上农户有整合土地愿望
今年年初,镇党委、镇政府把破解承包地碎片化整合难题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土地流转整合,在充分调研、尊重农民意愿的前题下,选择一些农民积极性高、愿望强烈、村情较好、有规模化种植意愿的村实施承包地整合流转。
在“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调研中,镇政府了解到95%以上的农户都有整合土地的愿望。农民杨子业说,因为地块太窄太小,机械化作业根本不能实施,种玉米时,覆膜机、耕地机的费用都比大块地贵。村干部管保红说,因为地块小、土地窄,半固定喷灌辐射9米,连邻居的地块也喷了,所以很多水地因邻居关系协调不好而旱种,影响产量、效益。而且因为地界多,占去了很多土地,浪费了耕地。
镇政府因势利导,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的宣讲,重点讲土地流转的好处,并深入到有矛盾纠纷的农户中进行调处,促进土地流转。
     政府牵头规范整合
在具体土地整合过程中,镇上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整合土地的统计工作,拿出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原始资料,组织农户到地实地丈量,签字按手印确定亩数,排好分地的顺序,所有农户现场抽签决定次序。二是拿出鼓励方案,对整合后的土地,在种子、化肥、地膜等农资方面进行补贴,纳入标准化双垄沟播玉米和标准化马铃薯种植的项目区内,予以扶持,并配套农业机械统一耕作,对老化的水利设施和损坏的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和配套完善。三是对这次整合的土地进行归档整理,农户、村、镇各一份。镇政府还派出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完善资料,确保整合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整合,闫米洼村民小组的1184亩土地都得以整合,每户由原来的十几块集中到1块或2块,使多年分散零星的耕地集中在一起。土地整合提高了机械化作业水平和生产效率,解放了劳动力,为以后的土地流转、土地综合利用提供了先决条件,便于实施农业产业项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使土地管理更加方便,重新组合后的土地有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土地整合优化了土地的潜力,提高了土地的价值,为土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有效破解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

 

农村土地细碎化整合的几点思考
石建斌


闫米洼村民小组的土地虽然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进行了整合,但是在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第一,没有政策方面的支撑。整个过程都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如果有一户农民不同意,镇政府就没有办法强制执行,这项惠民举措就实施不了。依靠群众的自觉性来推动全镇更大范围内、更大面积的土地流转整合,难度极大,而且土地存在诸多差异,难以制定一个公平合理又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也是工作的重点难点。第二,缺乏必要的鼓励措施。整合流转的动力来自农民的认识,如果配套一些优惠政策,将会大大推进流转工作的进度。第三,土地整合流转在运作程序上需要进一步规范。仅仅依靠村规民约或者政府的指导远远不够,在流转合同、整合程序以及一些法律文书方面有待于加强。整合流转方案不够完善,也有可能使流转的过程变数增加,影响进程。
因此,开展农村土地细碎化整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要大力宣传通过土地整合和规模经营的目的意义。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宣传土地流转增收致富典型事迹,教育和引导群众转变传统观念,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二是尽快编制和完善土地整合的实施意见和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使土地流转在合法的情况下,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并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操作流程。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
三是典型带动,多措并举,加快土地整合进程。要选择土地差异小、村情好、涉及农户少、土地细碎化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开展。按照“政府引导、农户经营、产业开发”的思路,鼓励经营人、农业合作社以及有志于投资农业的经营者参与到适度规模的集约产业发展中来,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对这些集中规模经营的典型户,政府要多渠道、多角度地鼓励、引导和支持,用利益导向促进土地流转。
四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政府要发挥服务和指导作用,积极主动投入到土地流转的实践中去,切实了解村情、吃透民意、化解矛盾、均衡利益,指导规范操作,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推动流转、实现细碎化整合的乡村给予项目和资金的支持,要组建地域性的土地规模化流转领导小组,深入到各乡村指导工作,推进土地流转整合。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