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靖边检察院紧紧围绕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反贪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
一是努力学习新刑诉法,规范案件查处手段。
(一)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该院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主动出击,积极扩大案件线索排查面积,对全县范围内可能涉及贪污、受贿案件线索的各项工程进行仔细排查,挖掘有价值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对可能涉及贪污、行贿、受贿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进行初查,并制定初查计划预案。这样,不仅使办案人员明确了侦查思路,提高了成案率,而且也为缩短办案周期打下了基础。如在办理杨米涧乡杨米涧村委主任王某贪污案件中,尽管举报所反映的内容不详,但是,该院通过评估认为杨米涧村委实施的项目工程是专项工程,工程资金较大,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而被举报人王某一直任该村委主任,资金使用由其一手负责,虚报账务的可能性极大。据此分析,该院制定了严密的初查计划,并一举突破了这一贪污案件。
(二)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该院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场,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冯某涉嫌受贿一案时,针对冯某在立案后思想波动较大的情况,我侦查人员及时做其思想工作,减轻其思想顾虑,确保案件的顺利查办的同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同时,也规范了该院收集证据的程序。
(三)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该院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为其配置必要的药品,确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都做到尽量满足。如在接触被调查对象高某的过程中,针对高某年事已高,并患有糖尿病的情况,该院及时与靖边县人民医院取得联系,为其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是明确案件查处方向,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今年,该院从全县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突出办案重点,集中精力查办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努力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一是重点查办涉油气案件。结合全县开展的油气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与公安是由保卫大队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利用侦查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切实维护油气资源领域的环境与秩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依法查办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查办大要案的同时,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深挖窝案串案,努力扩大办案效果,即坚持做到在个案的速决中不忘深挖细挖,多方寻找同类型案件线索;在类案查办中,坚持以个案的快速突破带动类案的深入的查处;在挖窝案串案上,灵活运用侦查谋略、技巧,深挖案中案,注重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中挖出其他犯罪线索。
三是加大追逃力度,维护法律威严。
2013年,该院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倾斜,保障了反贪工作的高效运转;全体反贪干警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追逃人数达7人,跃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院反贪部门完善的追逃措施: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外逃人员实行谁立案谁负责追逃,在办案的同时不忘追逃。二、建立外逃嫌疑人的信息档案,及时准确掌握外逃人员的动向。办案人员在重大节日期间要到外逃人员家中或社区进行调查走访,及时了解其动向。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与配合,及时将外逃嫌疑人的相关材料报给公安部门上网公布,加大网上追逃力度。
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得力,2013年,该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2件52人,其中,贪污案件11件39人,贿赂案件4件5人,挪用公款案件7件8人;涉油气区职务犯罪案件8件35人,专项涉农惠民工程案件6件8人,其他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3件54人,起诉到一审法院54人,起诉大要案数30人,起诉法院后有罪判决51人,通过公安机关抓获已立案案件网上在逃人员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6万元。(魏鑫 田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