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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严格落实农村社保政策

来源:榆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13 09:59
      近年来,靖边县不断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保和农村“低保”等各项中省市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农民增收。

新农合工作统筹推进。新农合参合人数达7.04万人,参合率提高到98%,每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006年的50元提高到415元。新农合报销标准及比例逐年提高,新农合统筹区域内、区域外各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平均实际报销比例由2006年的40%提高到2013年的68.4%。新农合筹资总额不断壮大,筹资总额由2006年的1060.4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1.12亿元,且于2011年7月实现了全市统筹。新农合异地结算制率先启动,从2013年起实行转外患者报销即日兑付制,确保及时将补助金额直接拨入患者指定账户。

新农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参保率逐年递增,参保人数由2010年的88432人增加到2012年的117186人,参保率由2010年的74%提高到2012年的97%。养老金制度改革持续推进,2012年我县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设定11个缴费档次,缴费居民的财政补贴设定为60元—250元,高于省市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统一设定为每人每月领取100元。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同起步、同实施,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与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完全相同,率先实现了城乡并轨。

低保、五保政策落实“不打折”。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社区、街道办)调查评议、乡镇审核,并通过逐级公示、政府审批的程序,阳光施保。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304户3107人,保障标准为350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10777户30767人,保障标准为2020元/人/年。实行城乡低保金由陕西省农村合作银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金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2013年1—9月份保障金5057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及时提高供养标准,其中分散供养标准为4700元/人/年,集中供养标准为5200元/人/年,现已将前三季度供养金391万元全部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有力保障了五保对象日常生活。五保供养资金县财政按照人数、标准足额配套,并及时予以拨付。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