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一天,沐浴着秋日的暖阳,笔者来到位于靖边县城西新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
这里原是荒凉的大沙滩,如今,一条条宽阔的水泥路四通八达,一幢幢漂亮的楼房拔地而起,一幅和谐动人的民生画卷正在这里展开。
近年来,靖边县把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来抓。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2年,该县共投资12亿元,启动实施了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5个40万平方米6374套,其中廉租房1619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限价商品房1510套、公租房1795套,改造城市棚户区房屋450套。今年,该县又继续启动实施建设3300套保障性住房,目前400套廉租房、1100套限价商品房及3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正在进行主体施工,500套公租房、1000套经济适用房已全部封顶。
市民老张一家三代五口挤在二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生活好多年了。从去年开始,他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往靖边县城西新区“阳光家园”保障住房施工现场跑一跑,看看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情况。
老张说,多年来,就想有个宽敞的住房,自从靖边县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后,他就一直盼望着能住上经济适用房,现在房子快盖好了,他的愿望终于可以实现了。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但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实现这个目标确实有些不易。为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幸福生活,2008年起,靖边县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明确责任主体,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土地划拨、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了县政府总体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该县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力度,按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千方百计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县级财政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等多个方面筹措资金,同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走进靖边县城河东祥和居廉租房住宅小区2单元403室,只见简单的装修使整个房子显得干净整洁,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到房间里,窗台上几盆氤氲着芳香的鲜花开得正艳。居住在这套房子里的是残疾人郭世将一家。“当拿到期盼已久的新房钥匙时,就像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我们一家就此告别了无房的历史,那种激动与兴奋外人是体会不来的。”郭世将感动地说。
郭世将一家居住的廉租房是该县2011年10月31日通过抓号选房的方式分配的。小区共90套住房,是靖边县第一个集中建设的廉租房项目,整栋建筑为砖混全现浇结构,小区内水、电、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单套面积为50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让很多从前只能租住或搭建临时住房的住房困难户、低保户都住进了心仪的房子,使越来越多的困难家庭圆了“住有所居”的梦想。
据了解,该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定,保证工程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还邀请老干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成立保障性住房监督组,深入建设第一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及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合格。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审核相关信息等全部进行了公开。同时,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能按期开工、工程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及时通报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把保障房建成百姓“幸福房”“放心房”和“民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