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边县公安局历经半个月的艰辛侦查、昼夜鏖战,成功破获“6.21”电信诈骗案件,打掉一“跑分”诈骗团伙。

今年6月下旬,靖边县公安局接上级指示,积极开展侦查工作,成立了“6.21”电信诈骗专案组,从多方面多角度侦办,奔赴各地开展工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白某组织胡某、刘某、钟某等人,使用本人名下银行卡接收境外汇入的诈骗资金,再通过手机内支付宝、京东金融等软件,将诈骗资金转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卡内,完成整个“跑分”过程。根据资金量,“跑分”人员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据了解,该团伙的组织者赫某,此前在靖边因盗窃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据赫某交代,自己受境外人员指挥,招募人员实施“跑分”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该案件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靖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吴斌灵说:“6月21日,我们接到上级的推送线索,我们靖边本地一个胡某的嫌疑人有出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胡某依法传唤到靖边县公安局,经过胡某交代,他的上线是靖边籍男子白某,我们在靖边县长城路一个电竞网吧内将白某抓获。白某交代,他的上线是延安籍的叫‘靖哥’男子的,我们根据手机号发现了‘靖哥’的活动轨迹,然后与‘靖哥’取得联系。靖哥给我们说是他早上要到高速路南出口,我们在高速南出口设伏,最后把外号儿为‘靖哥’的男子赫某抓获。经过询问,赫某如实交代了他和境外人员勾结,实施违法犯罪的过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在各方力量的支持下,靖边公安局专案组全面摸清了“跑分”团伙的底细,成功抓获“跑分”团伙组织人员,彻底捣毁该窝点。
民警吴斌灵提醒您:“出租、出卖银行卡,“跑分”、“洗钱”是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广大居民,尤其是年轻人,切勿将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更不能为犯罪分子转移违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