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靖边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4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听取杨桥畔镇专题工作汇报。研究审议了经开区关于《解决原中小企业创业园征地遗留问题的处理建议》的提案,教体局关于《优化调整靖边县体育训练比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提案,水务集团关于《靖边县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规划》的提案,住建局关于《靖边县二手房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方案。研究审议了计生协会关于《靖边县计生失独家庭养老工作实施意见》的提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建议》的提案,供电公司关于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延伸请示的提案,资源规划局关于《2021年城镇基准地价的调整和更新方案》的提案。研究审议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经开区榆林春尚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挂牌出让的提案、关于张家畔街道办新伙场村七组与十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理意见的提案、关于张家畔街道办林家湾村民委员会与林家湾村六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理意见的提案、关于龙洲镇龙二村当庄组与杨桥畔镇常塔村河西组林地权属争议案处理意见的提案和关于张家畔街道办双家湾村二组与瓦房村五组、八组土地权属争议案处理意见的提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全面梳理各自领域工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稳妥有序推进各类问题有效化解,要细化落实各项举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好会议确定事项。各部门要加快谋划申报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