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水利局组织水利监察大队对307国道沿线和张巴路沿线进行巡查时,发现寨山村五中路口小曹大型洗车场负责人擅自破坏已封停的水井,违法偷取地下水进行洗车。
为制止该违法行为,水利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依法登记保存违法工具洗车机一台,并依法告知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拒不配合,并与另一名男子对该局执法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殴打,致使该局2名执法人员多处受伤。
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立即报警,公安部门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了两名当事人,现场依法对洗车场负责人进行传唤,并对其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