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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人瞒报谎报疫情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2-09 09:30

2月8日,靖边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9号文件,决定将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个人瞒报谎报疫情等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文件指出,任何个人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明知自己可能被感染或已经感染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按照规定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登记报备,并严格遵守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与他人亲密接触,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必须立即报告县防控办,不得隐瞒;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密切接触者发生感染或疫情蔓延扩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直接列入个人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文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912-4621162/4643031),并动员广大群众相互转告、积极监督。

网络编辑:贺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