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共靖边县委关于加强劳动模范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靖字〔2015〕15号)与《靖边县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发放办法》(靖总工发〔2015〕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靖边县2018年度各级劳动模范考核工作已顺利展开。
据悉,本次考核对象为靖边县70周岁以下(含70周岁)的历届各级劳动模范,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按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共计123人。考核内容涉及思想政治、工作实绩、作风建设、社会责任、自身建设五个方面;考核分组进行,按照个人总结、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的程序展开;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将作为享受劳模待遇、发放劳模津贴的重要依据。
通过考核既是对各级劳模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实绩等综合素质的检验,也是对劳模的鞭策和激励,进而扩大各行各业的劳模示范效应,引领靖边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戮力同心,为靖边的经济腾飞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