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县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安排部署会议,各镇、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本次督查的重点:一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4个共性问题和3个个性问题;二是中省环保督查交办的信访案件;三是芦河、大理河沿线的排污口的封堵、垃圾的清理情况;四是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五是“散乱污”企业的治理。
会议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必须熟悉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思想和论述以及中省市县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还有本级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和所承办突出环境问题的基本情况、具体进展和措施、结果。对于本次督查的重点,各镇、各相关部门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各类材料要再进行梳理,务必确保材料详细、数据准确;对芦河、大理河等河流沿岸居民、其他排河口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排查,如仍有排污口,必须全部封堵到位,坚决杜绝向芦河、大理河排放生活污水;对焚烧秸秆、冒黑烟的小锅炉和小作坊、成堆乱到的垃圾、随处可见的羊群从快从严整治到位;对公路沿线、县城附近的“小,散、乱”企业以及白灰厂、砖厂,必须关闭停产,确保不出纰漏。
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边缘残次井取缔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察,严禁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并对恢复前、恢复后的佐证及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对每一口边缘残次并形成验收报告,完善复垦绿化后的土地划转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井号不符、档案重复、张冠李戴等错误。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县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工作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