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县委书记刘维平主持召开第十二次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巡察办,县宗教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宗教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胡和平同志在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胡和平在第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榆林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榆林市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清理通报》,《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学习贯彻通报的通知》,《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朱之鑫黄润秋胡和平同志在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的讲话》及生态责任制等文件。
刘维平在会上对近期全县工作作了安排。他要求,县委办近期要安排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要安排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环保工作专题会、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组织部要尽快拿出年终考核工作方案,县委办要安排县级领导考核评估工作;年终县委常委会要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各党组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