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县监察委员会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春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谢红静、高升、米靖平及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和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王建华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鑫,副县长慕靳革,县政协副主席米文飞,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白春阳为新当选的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监察委员会提请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人选。白春阳为新当选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当选工作人员作了表态发言并向宪法宣誓。
白春阳作重要讲话
白春阳要求,新任命监察委的工作人员要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加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尽快进入角色。要自觉接受监督,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县监察委员会工作,努力为加快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监察权有效运行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