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和队伍建设正规化水平,靖边县按照严格标准、严格审核、严格管理的要求,从检察院、法院、纪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公安、人社、审计、财政、农业、司法等部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干部,组建一支30余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巡察人才库人员的选定采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入库人员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优先录用党务、法律、财会金融、项目管理等领域内的专业性人才,注重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作适时扩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