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靖边县全面部署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将采取综合督查考核,着力破解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为了突出督查实效,该县设立6个督查组,采取常规督查和临时督查相结合,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和有帮扶任务的部门、驻靖单位、企业及脱贫巩固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实行月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该县督查考核具体内容包括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配备专职扶贫人员,主要领导到村调研,定期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脱贫规划、精准脱贫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宣传扶贫政策,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对退出贫困序列的满意度,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上墙”,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实施“八个一批”工程,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开展“记扶贫日记、讲扶贫故事和治慵治懒”活动及项目资金争取、资金倾斜、项目实施、项目监督、项目进展等情况。
此次督查考核通过集中座谈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形式进行核实,每月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分析、打分,每月督查考核等次作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的评价依据之一,督查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严格落实《靖边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靖边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和《榆林市精准脱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年终综合考评前3名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在提拨使用、职务职级晋升时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同时,由纪检部门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及 违反“六项纪律”的相应给予约谈、通报曝光、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此外,被考核对象在年终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直接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输电网员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