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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公安全面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行动

来源:榆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5-19 08:11 作者:姬秉

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动员会

5月17日下午,靖边县公安局召开了“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了全县公安机关“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推进全县信息采集工作。

一、突出重点,明确要求。信息采集工作是公安信息化事业长足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基础性工作。县局要求各派出所充分利用无线上网本等高科技手段,进行科学细分、突出重点、合理采集基础信息,实现辖区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数据鲜的目的。一是人员类信息方面:重点采集自然状况信息、体貌特征信息、犯罪行为和嫌疑信息等;同时,做好信息管理,包括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补充修改记录等。二是房屋类信息方面:重点采集房屋(单位)名称、地址、方位图、负责人情况等。

二、广开途径,丰富手段。要坚持民警入户访查为主,“1+N”力量协助采集与治安信息员报告为辅相结合,全面采集各类基础信息。一是民警主动下村入户走访采集。各社区、责任区民警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驻村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警务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民警驻村工作制,入户访查前要理清访查思路,制定详细访查计划,明确当天采集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厂矿、企事单位、农村、居民家中逐家逐户开展访查工作,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集中收集和个别访查相结合”、“直接访查与侧面访问相结合”、“调查访问与实际观察相结合”进行全面采集信息,通过村干部、治安信息员、监督员了解各村概况,掌握重要人士、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等情况,从中掌握重点人员、高危人群、矛盾纠纷、治安状况等重要信息。在采集基础信息时,尽可能一次性采集完整,避免重复访查、重复采集,对一时无法采集的也要想方设法采集,确保采集的基础信息全面、详实。二是充分利用“N”力量协助收集。在坚持入户访查采集基础上,要讲究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有关单位和部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采取集中采集信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采集,确保质量。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做到求真务实,杜绝弄虚作假。关键数据项采集录入的准确率必须达到100%,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鲜活。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是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采集民警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对采集录入系统的信息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此,采集工作要抓好“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内容完整性。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系统模块内容,按照“应采必采、应采尽采”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村、逐人、逐项全面采集信息,做到村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基础工作信息的内容完整。二是确保数据准确性。要坚持逐家逐户采集、逐人见面核实,全面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对收集到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理、分类,认定信息真实后录入系统;对部分从侧面收集到的信息,要认真核对印证后录入系统,确保信息的数据准确。三是确保真实鲜活性。不论是新采集信息还是更新的信息,都要尽可能在采集当天录入系统平台内,特殊情况的,也应在本周内完成录入,录入率要达100%;并要求民警亲自动手录入,杜绝造假录入。

四、加强保障,全力推动。全县公安机关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采集对于全面推动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重大意义。要对全局信息系统和硬件设施进行一次必要的摸底,为民警配备足够数量的计算机、录音笔、数码相机、扫描仪等必要设备,确保民警使用的信息设备能满足日常信息化工作。同时,指挥中心要做好对大规模信息采集录入的技术保障服务,切实加强对网络、设备、系统的维护,确保会战的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促,严格考评。为确保采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全面完成信息采集任务目标。要层层签定工作责任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与分管局领导签定责任状。同时,还实行“统一考评,逐月考评,年终总评”的考评方式。县局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对各单位开展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及采集的信息质量情况加大检查、倒查、督导工作力度,采取网上抽查、实地检查、倒查相结合,核实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和采集的进展性,做到每月一抽查,每月一通报。

六、及时总结,相互促进。县局领导小组要在公安网站设立信息采集大会战专栏,在对深入基层进行信息采集指导的同时,还要注意发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在公安网上设立专门平台发布,提供所有民警学习借鉴。要加强工作情况的收集和数据汇总,定期统计并发布到专题网页上。要采取上报信息与网上统计相结合的方式,统计信息采集、整合的总量,对信息采集数据量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和及时褒贬,以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