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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两车靖边相撞 保险公司拒赔付 这是咋回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布时间:2015-06-29 11:26

两辆车在包茂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其中一辆车负全责,可保险公司却拒绝进行赔偿,这到底是为什么?事情要从5个多月前说起。

  修车花去20多万 没人来承担

1月25日,侯先生开着家里的别克昂科雷行驶在包茂高速上,当车来到靖边县黄蒿界出口附近时,一辆车撞到昂科雷,致使车内侧气囊全打开,车受损严重。随后,侯先生报了警,榆林高交一大队黄蒿界中队警察前来处理。

“我们到来之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是后面的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上了前面的车。”高交一大队黄蒿界中队民警牛伟军说,“事故车辆受损严重,我们要求肇事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说证件都在车上,现在人有点受伤,随后会送来。”

侯先生认为责任认定没有问题,就先行将车开到修理厂进行修理,然后等待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我们这辆车原车价格是60多万,因为被撞严重,修理费用是20多万。”侯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可是,车都修好了,对方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却不给赔偿。”

“交强法”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和被撞都不会赔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平安保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黄小姐,她说:“这起事故比较大,涉及的金额也很大,我们在认真调查时,调取了监控录像,却发现肇事车辆的司机在出事后换了人。于是把情况向交警部门呈报,结果调查后发现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是无证驾驶。”黄小姐说,“根据相关法律,驾驶人员涉嫌无证驾驶,属于非法行车,就不会给予赔付。”西安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祁科告诉华商报记者:“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双方都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提供驾照和行驶证,以及双方的‘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信息。也就是说,双方都必须是合法的人,合法上路的车,否则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如果肇事司机有合法驾照,而被撞的车司机没有驾照,同样保险公司不会给赔付。”黄小姐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由于不能得到赔偿,侯先生的车放在修理厂已经几个月了,“无奈之下,我们将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希望能补偿一些,要不这么大的费用我们也承担不起。”侯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说。据了解,肇事车辆司机因无照驾驶,已被交警处以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