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靖边县公安局多策并举、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破获各类经济刑事案件52起,挽回经济损失1127万元。
2014年2月21日,该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受害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2013年12月份,经侦大队接米某、高某等人报警称:他们被甘肃一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冯某合同诈骗,涉案金额达600万元。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进行多方调查取证,于2014年1月16日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将冯某上网追逃。2014年2月21日,经侦大队将冯某抓获。
2014年4月18日,该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了一起违法发放贷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105万元。2014年4月10日,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靖边县一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2013年2月至2013年3月份,该银行某支行信贷员刘某,违反国家规定,未按照程序对贷款申请进行严格调查审批,向申请人温某、张某、魏某、王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6笔共105万元,造成该银行105万元贷款无法按期收回。2014年4月18日,经侦大队民警在家中将刘某抓获。
2014年7月24日,经侦大队成功破获2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金额90余万元。
2014年9月15日,该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挪用资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金额30万元。2014年5月16日,张某报案称:王某将自己卖给吴起县一运输公司30万元柴油款占为己有,拒不归还。接报后,该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9月15日,民警在其家中将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