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聚焦 / 靖边新闻 / 正文

我县荣获“省级金融生态模范县(市、区)”称号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1-30 17:16 作者:县政府办
      近日,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通报了全省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情况,我县被授予“金融生态模范县(市、区)”称号,成为此次全省10个获奖县(市、区)之一,也是全市唯一获此奖项的县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不断提升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金融业务创新,建立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全县共有8家银行,20家保险公司,3家小额贷款公司和4家典当行,经济金融呈现出良性互动发展态势。2014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0.53亿元,同比增长3.32%;各项贷款余额146.07亿元,同比增长8.22%。初步统计,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8873.64万元,同比增长18.5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4624.15万元,同比增长21.8%;人身险保费收入4249.49万元,同比增长8.55%。全年赔款和给付支出6700.75万元,同比增长13.88%,其中财产险支出6145.25万元,同比增长9.97%;人身险支出555.5万元,同比增长87.59%。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还是“十三五”规划的布局之年,县金融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金融改革为动力,以金融发展为主线,以创新金融业务为引领,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基本出发点,全面提升金融发展内生动力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