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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公安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7-28 09:55 作者:高东海
      2014年以来,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充分履行公安经侦部门“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安靖边”建设成果。7月22日,在调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

2014年7月5日,陕西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白某报案称,该公司职工王某在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挂空库存、收入不入账、捏造虚假客户欠款等手段,将公司67万元营业款占为自有。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在调查期间,王某主动找到公司法人白某与其协商,达成协议,愿意退还所欠公司67万元营业款。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将67万元营业款打入公司账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