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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公安“三项措施”助推队伍建设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2-28 17:00 作者:任慧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助推公安工作,靖边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强化三项措施,大力推进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在抓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局长、政委和分管副局长、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明确规定,局长、政委是队伍管理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是队伍管理教育的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队伍管理教育的具体责任人。同时,出台了《靖边县公安局值班局领导职责》,对局领导值班制度和具体职能职责进行了细化,落实了责任。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二四三四四”绩效考核机制,将队伍管理教育与领导、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民警个人工作能力和成长进步挂钩,采取月测评、季度点评、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和个人绩效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估,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督察巡查。改变督察工作由警务督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大力构建分管领导督导推动、牵头部门专项巡查、政工纪检部门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的“大督察”模式,有效提高了警务督察工作效能。同时,充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的作用,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从不同层面加大对民警的监督力度,有效预防了各类违纪问题的发生。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