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的监管。做到无产地检疫证明不屠宰、屠宰检疫不过关不上市,并且加大“瘦肉金”抽检力度,提高抽检比例,对外埠调入生猪实行每头必须抽检“瘦肉精”制度,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加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单位、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等场所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畜禽批发交易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畜产品的经销点,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经营畜产品单位检疫登记台账,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上市安全。
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假期24小时值班,坚持信息日报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应急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