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参合率提升。参合人数由2006年的21.2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27.04万人,参合率由2006年的85.1%提高到98%,每年人均筹资标准由2006年的50元提高到目前的415元,新农合基本实现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新农合报销标准及比例提升。新农合统筹区域内、区域外各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平均实际报销比例由2006年的40%提高到2013年的68.4%,更高的报销比例切实为患者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新农合筹资及补偿总额提升。筹资总额由2006年的1060.4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1.12亿元,且于2011年7月实现了全市统筹;补偿总额由2006年的888.03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8819.53万元,受益率明显提高。
新农合经办效率提升。从2013年6月起,实行转外患者报销即日兑付制,确保及时将补助金额直接拨入患者指定帐户,患者不用担心手中治疗经费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