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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9-13 10:28 作者:纪社河
      近日,靖边县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榆林市唯一受表彰的县。
      靖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扎实实地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以制度保障创建。成立了以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25个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 确保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以宣传推进创建。广泛开展法治创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形式,向群众重点宣传禁毒法等20余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向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累计征订发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知识读本》2000册,《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8000册。
      三是以示范带动创建。靖边县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靖边加快发展的动力,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把保护民利、关注民生放在最突出位置,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乡镇、法治机关、法治单位、法治学校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搭建县、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维稳网络。累计创建了席麻湾乡东高茆村、海则滩乡马莲坑村等8个农村法制教育基地,2012年我县东坑镇宋渠村还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