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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严把“四道关口”力促低保公开公正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3-08-08 08:48 作者:孙鸿有
      今年以来,靖边积极推行诚信阳光施保,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逐步完善户主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审查、乡镇(街道办)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低保运行机制,把好四道关口,全县共批复农村低保对象10786户30807人。

一是把好收入核查关。根据居民本人申请情况,村(居)委会首先组织人员对居民家庭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认真核实、填写家庭收入调查表并分类登记,调查员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是把好民主评议关。通过村民小组、居委会会议推选、村(居)民代表大会选举,建立由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公益事业人士代表、村(居)委干部代表、低保户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20人以上的村(居)级民主评议人员库。低保对象评议前由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委干部、群众代表三方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以低保标准、申请人家庭收入、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为依据,对申请对象逐一进行评议,并采取无记名票决的方式确定享受对象,现场公开评议结果,做到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是把好公开公示关。通过民主评议的拟保障对象要在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审核,审核结果返回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巷道、楼院)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结果继续返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同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保障对象夫妇双方的姓名、受益人数、家庭住址、补助标准、贫困原因、核查人员等内容。 

四是把好审核审批关。各乡镇(街道)对村(居)委会上报的低保对象100%入户核查,核定家庭收入,确定保障类别,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对城市低保对象100%入户核查,农村低保对象抽查30%以上,核实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

网络编辑:张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