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路修通快一年了,路口中央的建筑这下拆除畅通了。”7月1日,靖边县经过司法程序,在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合力协作下,成功拆除了市政重点工程南环路路口的“钉子建筑”,广大市民拍手称快。
南环路是靖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市政工程,于2007年立项批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大部分拆迁户都与中标公司达成补偿协议,并全部履行到位,唯有路口的两拆迁户拒不接受补偿方案,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的建设进度。2008年6月10日,施工单位向县城建局申请对此进行裁决,8月19日,县城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行政裁决书,裁定按其余拆迁户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并要求两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予以拆除,被拆迁户拒绝。
今年3月11日,施工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法院经审查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后,于5月18日作出行政裁定书,按原定补偿标准予以拆迁,遭到拆迁户的再次拒绝。6月12日,法院在准备强制拆除时,拆迁户封锁房门,纠集数十人手持斧头、铁棒等凶器占据楼顶,与法院执行人员对峙。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执行人员撤离了现场。7月1日,县法院依法对妨碍执行的王爱强、张生杰等5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在公安局、检察院、城建局及公证处等部门的协助配合下,成功拆除了“钉子建筑”。
(舒温 王金 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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