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聚焦 / 靖边新闻 / 正文

电信诈骗花样多,靖边警方抓你没商量!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8-29 09:14 作者:刘德强 王靖

近日,靖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贩卖手机卡团伙,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5万余元,涉案手机卡达200余张。


民警:他把电话借走以后,两个电话里面说了些什么,你把大致情况说一下。

受害人:就说你是不是XXX?这里是XX教育中心。要向你退款。



民警:他的意思是你是不是之前报过这个培训机机构,然后呢?

受害人:然后帮你申请退款,要给你退款,看你退不退。有的人说我不需要,他就挂了,有的说我联系一下老师。


电信诈骗花样百出,防诈反诈防不胜防,靖边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在从以上线索中不断深挖,发现手机卡涉案线索20余条,抓获售卖手机卡人员10余人。犯罪嫌疑人通过不断联系榆林地区无业青年、在校初、高中学生,以一张400元的价格组织收购手机卡共计200余张。

犯罪嫌疑人

我听高年级学生说在贩卖电话卡,一张几百块钱,我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手机营业店里面办了正负两张卡,给他们以后他们也就真给我钱了,给了我800块钱,然后我就心动了,把钱花完之后又缺钱,然后又找他们,他们说你看看你能自己办下来卡不?我应该办不下了,我找同学再办几张。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将一部分卡销往西安、咸阳等地用于电信诈骗违法活动,其余手机卡直接在县区内代拨诈骗电话、代发诈骗短信,从而赚取“上口”费,非法获利5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

最后我也告诫大家,钱不是那么容易赚的。自己做的事情,自己肯定要承担,我现在也非常地后悔干那些事。现在也是诚心悔过,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做这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电信诈骗不可取,违法乱纪不可行。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出租出借给他人,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账或提现,以免沦为不法分子“替罪羊”。

靖边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负责人 武斌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之规定,出租出借出卖手机卡银行卡,互联网银行账号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提醒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在校生,珍惜自己的美好前途,千万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不要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杜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靖边公安局刑事拘留,罗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涉嫌卖卡的10余人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络编辑: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