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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和城区“六小”行业的通报

来源:靖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07-13 10:00 作者:news2

    为了建立广告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营造规范整洁的市场环境,确保“双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对靖边县城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发布和修理、洗车、电焊、废旧回收、建材租赁、停车场(以下简称“六小”行业)进行为期60日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城区范围内已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六小”行业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平、诚信规范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县人民政府对“六小”行业经验场所有统一规划的,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限广告发布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或采取覆盖等办法消除影响,恢复原状,逾期我局将按《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条例》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六小”行业经营者限10日内办理营业执照,逾期我局将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靖边县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网络编辑:new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