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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启动林权制度改革

来源:靖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08-24 10:24 作者:news2

    靖边报讯  (樊悦)8月21日,我县召开全县林业工作会议。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林权制度的改革工作方案,至此,我县林权制度的改革将全面启动。
    县长张凯盈,县委副书记李长瑞,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武,人大副主任闫秀兰,副县长杨树森,政协副主席刘培金参加了会议。县长张凯盈、县委副书记李长瑞在会上分别作了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长王武主持会议。副县长杨树森总结了我县过去8年来封山禁牧的成效,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安排下一步封山禁牧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是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旨在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依法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增加林农收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分山到户”、“山林入社”、“统一经营”、“林业三定”的4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四次改革都适应了当时的历史条件,一定程度推动了集体林业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旧的体制机制已严重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此次林权制度改革是中国林业正在进行一场史无前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场改革是农民的创造,是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一样,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这场改革在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在农业发展中,在农民增收致富中,在改善生态、应对气候变化中,都将会产生无可比拟的巨大作用。
    我县有418万亩集体林业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55%,目前由村集体管理的集体林地近100万亩,划拨到户的集体林地300多万亩,但存在承包程序不合法、档案资料不齐全、合同协议不完善等问题,尤其是林权林界不明显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县林业经济发展的障碍,成为农村不稳定因素的源头之一。根据省市出台的政策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9年开始2011年年底结束,三年内全部完成,今年预计完成总任务30%的勘界确权工作。目前,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为了提高效率,积累改革经验,我县率先在北部、中部、南部地区分别选择1个县级集体林权改革试点乡镇,并在其他19个乡镇分别选择1个具有代表性的村作为乡级改革试点村。
    李长瑞指出,我县要把扎实做好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舆论先行 ,注重工作办法 ,抓好林改骨干培训,制定林改方案。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产权,要求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处理好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和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同时要抓好制定林地承包方案,搞好勘界确权工作,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张凯盈要求,必须认识到林权制度改革的深远意义,在思想上要高度注视,林权制度的改革是靖边大林业的需要,是建设“生态立县”战略的需要,是帮助解决林业现存问题的需要,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林业投入不足、林业产业效益低和林地界限不清的问题;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我们在实施中要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不能回避问题,盲目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必须明确土地性质,研究土地争议,重点项目的征地问题要有合同约定,对林地的发展问题要有明确的约定;张凯盈强调要讲究工作方法,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培训宣传,既要有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也要稳妥进行,各相关部门的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同时一定要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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