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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走出困境的归宿

来源:靖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04-13 15:06 作者:news

   作者:郭建林 

    随着城乡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规范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序组织农民进入社会大市场,全面提升了“三农”品味,为促进农村振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展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走出一条“龙头企业(公司)+专业社+农户”产业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服务“三农”走出困境、踏向健康发展之路的归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
    现阶段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与落后的生产关系的矛盾仍然是制约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的瓶颈所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客观上农民期盼一个联合体的诞生,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易联、易合、易注册的特点,专业性强,不受地域限制,易促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有效对接。目前靖边县供销社通过专业培训、农民经济人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民专业社好处,农民的入社积极性高涨,农产品不出家门知名度大大提升,通过网络沟通、品种等级、购销信息全国共享,订单信息纷至沓来。尝到甜头后,农民称赞专业社是一个便民、利农、惠农的贴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确定了商品流通中的法律地位,物流、商流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形式。当一种产品进入市场后,便成为商品,商品就具有价值属性,就产生双方等值交换,那么就有信约、承诺、诚信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保障就很难解决交易中的争议问题;没有一个属于法人资格的主体就无法服务客体。就靖边县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登记后,农民的农产品购销信息更畅,交易量大增,农民真正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惠。比如张伙场村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土豆购销由登记前年销600吨增至1000吨,小河融农农产品专业社葵花销售由登记前的20万斤增至40万斤,风雷养殖专业社绒山羊订单信息比登记前增加了两倍,并且拓宽了预购定金,期货订购,网上合约的现代化购销模式,农民的农产品种植有了底线,种、养、加工业有了合法的运作手段,从法律意义上得到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扩大了农产品的知名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一年来,农民踊跃加入。靖边县林茂蔬菜专业合作社登记后,从网上获取了大量信息,使张伙场村农产品销售比去年大增,夏季土豆甚至一度出现被订单抢购一空,该养羊专业社还参加了全国羊产业靖边现场评比会,绒山羊品质获两个三等奖,知名度一夜提升,专业社法人刘向东家欲户晓,四面八方商贾纷至沓来,就连靖边县知名企业宝尔康奶业,东坑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东坑黄家峁苗木种植有限公司等都联合农民积极注册登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此来扩大知名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后需要逐步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是电脑硬件设施的配置。二是产品质量等级认定标准空缺。三是产品注册品牌商标困难。四是以县供销社为载体,局域网络产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五是缺乏自己的网址,产品信息无法发布。六是农民经济人的培训迫在眉睫。七是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和政策扶持,努力实现“龙头企业+专业社+农户”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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