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晚,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栏目报道了靖边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县委、县政府感到非常震惊,对媒体所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连夜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自查、调查有关工作。
一是立即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纪检、住建、审计、质检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对媒体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深入的实地调查和反思。
二是针对媒体及公众对工程质量的疑虑,从建设、地勘、设计、监理、施工五方责任主体入手逐项核查,检查阳光家园保障性住房建设每一个环节的质检、监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三是对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监理单位跟踪监督、业主代表及老干部代表参与监督、社会媒体公开监督等“五位一体”监督机制的有效性重新进行认真评价,从项目工程用料、施工质量等每一个细节和环节逐项排查。
四是专门责成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保障房建设的副县长带领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监督部门深入工地现场,针对媒体报道所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逐项验证。
经过一系列的深入调查和检查,大家一致认为:
一是靖边县阳光家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墙面抹灰、建筑结构层厚度、墙体地基等全部符合规范要求,但是存在素浆找平、极个别瓷砖缝隙裂纹等施工外观缺陷,对工程整体质量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二是该工程混凝土的水泥用量等均由相关部门根据设计强度及所用材料样品试验配比确定,并采用电子自动计量的方式全自动拌合而成。现场施工时,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和质监人员对混凝土搅拌、浇注等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管控。因此,工程质量从源头上得到严格控制,施工单位不具备偷工减料的基础条件。
三是经过邀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阳光家园部分楼体墙面、幼儿园墙体等混凝土工程进行强度回弹实验,所有实验结果均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实际证明该工程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的民心工程。解决好靖边县群众的住房问题,始终是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全县累计建成经济适用房2563套,廉租房1619套,公租房1795套,棚户区改造房450套,农村危旧房屋改造3800套,极大地缓解了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
虽然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但是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尽周到的地方。非常感谢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对靖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是对我县工作的最强有力鞭策。同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媒体朋友们的监督和帮助。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狠抓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加快进度中更加重视质量,切实把这一项惠民工程抓好、抓实,尽最大努力让群众放心、让社会满意。 (赵彦英 段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