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任爱霞)笔者在4月13日县政府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县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我县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监督检查工作方面,2009年,县监察机关先后3次开展了对中省市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参与监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66个,涉及资金4.95亿元;参与监督土地挂牌出让2宗,涉及资金7850万元;清理出超标车2辆、“小金库”违纪资金50多万元;收回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17笔16.85万元;分4批对新任168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对4名成绩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暂缓任用;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4次,对迟到、早退、不守岗以及上班期间饮酒、打牌、玩电脑的24人实施了问责,促进了机关、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在专项治理工作方面,县监察机关抽调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5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30多次,实施“责令纠错”2人,查处违纪资金64.5万元。其中查处教育乱收费2起;查处涉路“三乱”4起;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超标准收费4项;纠正影响投资经营环境加重企业负担问题6件,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此外,对国税、移动等69个部门和行业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有效促进了部门行业风气的好转。
在案件查办方面,县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果”的原则,采取纪检监察干部挂牌接访、常委包案、限时办结、办案激励等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查办案件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0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信访举报件46件,党政纪处分23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开除公职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42.12 万元。
在制度创新方面,县监察机关积极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不断深化“三问”工作。制定出台了《靖边县问廉问责问效暂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全年发出《“三问”通知书》24份、《督办通知书》5 份、《通报》1份;实施“三问”24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