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报讯(通讯员 思强)在 1月13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县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平安县”,并获得5万元现金奖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军参加了授牌颁奖仪式。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08年,我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打黑除恶”为龙头,大力开展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全力推进“平安靖边”创建活动上水平、上台阶,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在全省2008年两次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我县群众治安满意率平均为87.08%,位居全省第78位,全市第2位;平安创建知晓率平均为72.09%,位居全省第5位,全市第1位。
与此同时,我县政法战线捷报频传。县公安局在全市公安系统目标任务考评中,荣获第一名,“三基”工程验收荣获第一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维护稳定暨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任务考评中,荣获第一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县司法局在全市司法系统目标任务考评中,荣获第一名。县法院2008年审民事案件1574件,调解率达87.2%,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