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报讯 (记者 王军 曹晔)县国土资源局以土地登记交易大厅为主要载体,采取设立公示栏、公告牌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成功塑造了“阳光国土”新形象。
一是实行行政执法公开。主要公开群众关注的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许可的程序、标准、依据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的利益。在出让金的收取上,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对过去未收到位的,全部进行了补缴,没有出现减免现象,全年共收缴土地出让金1790万元。
二是实行内部事务公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最容易滋生腐败,为了彻底杜绝规避招标、人情工程、暗箱操作、人为干涉等问题的发生,县国土资源局对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标法》、《陕西省招标实施办法》规定,统一在市、县招标领导小组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责任、透明。通过公开内部的人事选拔任用、经费支出、大宗物品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建房审批、地价评估、土地报批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发包以及内部干部职工关心的事情,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行财务公开。在财务管理上,县国土资源局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制度、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和坚持党政集体领导下的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日常经费的支出必须在符合局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局长审批,经费使用从不搞“一言堂”和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去年通过开展“破五难,查三漏”,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把近年来的包干结余款1000多万元全部上缴到财政,使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四是实行廉政规定公开。主要公开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依靠群众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促进纪律制度的执行。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拓展了监督的途径,促进了勤政廉政,提高了行政效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