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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靖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12-16 14:46 作者:news

    本报讯 (石彦林 雷彦伟)12月10日,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利贵作了重要讲话。县长助理桑学义主持会议。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张家畔镇和宁条梁镇各社区负责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社保站(所)负责人业务人员,养老保险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陶燕飞应邀出席会议。
    这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具有本县户籍,居住满5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按照《靖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靖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城乡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贴或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全额补助。现阶段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元。我县统一确定2010年3月1日为参保缴费起始日。
    贺利贵强调,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将惠及我县23万城乡居民,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全面启动。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实现全县城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贺利贵要求,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要注重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保障力度和效果。四要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五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于其他困难群众,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多想办法,最大限度地让这部分人群参与进来,将我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做实,让全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发 布:高 荣

网络编辑: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