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开展《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组先后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中2集气中心站,陕西延长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二厂969净化厂,陕西延长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靖边采油厂十号联合站,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杨米涧集油站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听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天然气收集净化、脱水、污水回注等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相关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李向宝强调,要在油气开发企业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审查中,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守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准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靖平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