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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被省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法院”

来源:靖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01-29 11:36 作者:news2

    本网讯 (苏海生)去年以来,法院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妥善化解各种纠纷。截止目前,共收到上级政法机关交办的涉诉案件4件,均已全部化解,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清积任务,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法院”。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该院成立了集中开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罗云担任组长,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信访室对全院涉诉信访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坚持信访案件排查包案制度,各庭室定期对当事人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摸底,每月召开一次信访联席调度会议,制定上访人员排查包案明细表,划分具体责任,落实包案措施。
建立健全各项信访规章制度。确立信访首访负责制、联合接访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三项制度,另外该院又根据工作实践,制定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等规章制度。根据制度规定,由院长亲自带头接访、处访,每周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信访室接待上访人,与涉案的业务庭沟通,督查督办;对复杂案件,及时通过审委会和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做到不推不拖,使每个上访案件都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提高信访接待工作文明水平。加强对干警信访、接访的业务培训,强化信访工作,要求干警在接待处理信访案件时坚持“换位思考”,用和蔼的态度与上访人沟通交流,对一些重复上访和可能出现越级访的群众,耐心给予讲解,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解决,实现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
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度。对受理的信访案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度,即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化解措施、定化解期限、定目标责任、领导包案责任。

(编辑 李宏强)

网络编辑:new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