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海马)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一个安全、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春节,避免危险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造成安全隐患,公安局提前入手,落实四项措施,严格危险爆炸物品管理。
一是深入排查非法危爆物品。充分依靠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以出租仓库、出租厂房、非法矿点为重点,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一进行排查,对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窝点,坚决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
二是坚决打击各类涉危爆违法犯罪。不间断地对民爆物品从业单位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开展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严打涉爆犯罪活动。对查获的案件,坚决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涉爆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力度。对涉爆从业人员、因涉爆违法犯罪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人员和涉爆在逃人员分类加强监控,落实管理、防范、追逃责任;责任区民警同辖区各村、企事业单位、涉爆单位逐一签定治安责任书。同时利用晚上、下班时间、双休日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和清查登记,确保户户见人,不留死角。
四是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平安之声大喇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及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各种形式,不断加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知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法制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涉危爆违法行为,对举报涉爆犯罪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奖励,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同时,为了夯实此项工作,该局研究制定了《靖边县公安局危爆物品清查工作方案》,适时组织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认真查处涉危涉爆案件,及时收缴散落在民间的危爆物品,努力消除社会隐患。
(编辑 李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