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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来源:靖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12-21 16:17 作者:news2

    本网讯(吴佳 海马) 开展“三项建设”以来,县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提出了“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全局、抓执法就是抓作风”的口号,建立完善覆盖各个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的执法工作规范,深入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进步: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加强执法主体管理,不断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和执法素质。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纯洁执法动机、优化价值取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民警执法思想建设,依托轮训基地,组织封闭式轮值轮训,确保全体民警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强化执法意识的教育和养成。同时,先后两次开展执法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权限认定,严禁辅警直接从事执法活动。
    加强执法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启动了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初步形成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网上执法办案管理模式。通过网上办案,防止了执法随意性。法制部门改变以往坐等案件的工作方式,走进基层,与基层办案民警共同研究讨论复杂案件审核,努力使基层执法工作少走弯路、少出漏洞,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审核监督工作。同时,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针对治安管理处罚裁量幅度等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统一。
    加强执法机制管理,切实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开展。建立执法评价机制,在出入境、车管、户籍等服务窗口实施评价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靖边县公安局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接处警民警、案件主办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审核部门和局领导六级执法责任制,把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领导、每一个办案单位、每一个执法民警,执法工作整体运行质量、态度有了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没有发生一起因民警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编辑 李宏强)

网络编辑:new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