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月26日起,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KTV、酒吧、茶楼、体育健身、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院、游泳馆、洗浴、足浴等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逐步恢复开放营业。营业期间,务必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通风消毒、卫生清洁、一米线、戴口罩、50%承载量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出台本行业企业(单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行业复工复产必备条件,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验收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对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暂缓复工。
三、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通风条件良好的室内体育场所可恢复开放,实行分散式锻炼、不聚集、不扎堆;图书馆、文化馆(站)、书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恢复对公众开放。
四、旅游景区景点有序恢复开放,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和75%承载量要求,落实“人、物、环境”同防措施,坚决避免游客聚集。继续暂停接待中高风险地区团队及游客来我县旅游。
五、汽车站有序恢复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车。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大数据行程码及客运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抵靖后统一在车站内下车,汽车站负责将每趟班车的人员信息推送至县联防办,联防办转发给各乡镇,由社区(村组)落实好各类管控措施。
六、上述场所或交通工具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措施。
七、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划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一天一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市场主体,一律进行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等导致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常态化不等于正常化、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进出各类餐饮及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旅游景区景点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并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