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大中专院校学生陆续放假,省内市外部分学生已被陆续接返,为确保我县学生安全有序返回,进一步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凡是从外地返乡的学生要通过电话告知、家人报备等形式提前3天向县联防办或所在社区(村组)进行报备,全面真实报告14日内个人旅居史、返乡行程及健康状况等。
二、切实加强监测管控。由外地放假返乡的学生要主动向查验点或所在社区(村组)提供“学校寒假放假学生离校返家证明”、学生证、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西安、咸阳、渭南、延安等低风险地区返靖的学生,返靖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所在社区(村组)报告,严格实施“7天居家隔离(第6天做1次核酸检测)+7天健康监测(第6天做1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其他省内低风险地区返靖的学生实施“14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6天、第13天)措施。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以及非正常渠道返乡学生,一律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靖联防办发〔2021〕95号通知执行。
三、确保做好个人防护。返乡途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在人群密集场所停留时间,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自觉扫“健康码”和“行程卡”,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开展的检查工作,保留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到家后及时对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消毒。
四、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要主动配合所在社区(村组),一律不得外出,不得参加宴会、聚会和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如违反防控政策要求及私自撕毁封条外出的,一经发现将立即进行集中隔离,县联防办将函告所在学校作出处理,同时将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家长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家长作出处理;家长属于党员及干部职工的,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理;家长属于企业职工的,建议相关企业作出处理;家长是其他人员,将其推送到陕西省公共信用平台,依法在信用陕西网站予以公示和记入信用档案),并将处理结果报县联防办;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