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19时,接到市联防办协查函反馈,河北省确诊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乘坐K977次列车12车厢2号上铺,于3月6日15时56分到达靖边站。16时左右在火车站广场乘坐出租车于16时13分下车到达靖边天赐路星程酒店,16时15分左右在酒店吧台办理入住。19时54分和同事周某某乘坐出租车到达长庆路火焰山火盆烧烤店就餐,就餐时间大约1个小时,后和同事周某某步行返回星程酒店休息,当晚未外出。
3月7日7时30分许和同事周某在星程酒店餐厅用早餐,于8时24分乘坐出租车到寨山凤祥酒店门口,后鲍某某驾车将二人载到杨米涧风电场,中午14时许在杨米涧镇香格里拉饭店就餐,15时左右鲍某某驾车送回星程酒店入住休息。17时许乘坐滴滴车到天和酒店一楼包间聚餐,于21时46分回到星程酒店休息,当晚未外出。
3月8日7时30分许和同事在星程酒店餐厅用早餐,后到小河、天赐湾风电项目工地,于14时回到靖边长庆路与人民路十字口老婆婆风干羊肉剁荞面饭店就餐,结束后返回星程酒店休息。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旅客、居民提出如下紧急提示:
一、请与以上病例活动轨迹同时间、同空间出现的旅客、居民主动向所在地单位、社区(村组)、居住酒店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核酸检测,尽量不外出,减少活动。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以上病例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近期尽量不前往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省外旅行、出差返靖后,应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避免参加聚餐和聚集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健康码转为黄码、红码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或联防办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病例的地市来返靖人员要主动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居民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以及加强免疫接种。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如有疑问请拨打县联防办疫情防控热线:0912-4617882
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