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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面向广大市民投放第六批普通防护口罩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3-09 15:35


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面向广大市民

投放第六批普通防护口罩的通告

(第17号)

根据《关于规范市内企业生产普通防护口罩投放秩序的通知》(榆肺炎机制发〔2020〕8号)精神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解决全县防护口罩短缺问题,经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普通防护口罩进行第六批投放销售。现将具体投放工作通告如下:

    一、投放销售网点

    在全县共投放销售网点15个,分别是:

1.杨桥畔镇投放14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张景东,电话13892218570。

2.黄蒿界镇投放3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刘建宏,电话:13109235055。

3.红墩界镇投放5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崔彦斌,电话:13259972666。

4.东坑镇投放30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张世文,电话:13488487242。

5.宁条梁镇投放7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贾治姣,电话:18392229789。

6.中山涧镇投放5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赵子龙,电话:13571207635。

7.王渠则镇投放10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张军,电话:13474231166。

8.周河镇投放10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张玉忠,电话:15332601199。

9.杨米涧镇投放3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李凤美,电话:15129830007。

10.席麻湾镇投放5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高生东,电话:13289703455。

11.镇靖镇投放6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曹东萍,电话:15291216911。

12.张家畔镇投放3000只。

 13.水路畔便民中心投放200只,由镇政府具体负责指定镇村卫生院(室)进行销售,联系人:赵建伟,电话:13572659322。

13.县工贸局投放14000只用于返工企业。

14.县交运局投放3000只用于返工运输企业、部门。

15.康隆公司投放2000只。

二、销售须知及要求

(一)各投放销售网点在投放销售口罩时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购买数量、购买时间,并由购买人当场签字确认。

(二)投放口罩采用有偿销售的方式,普通防护口罩销售价格按照成本价3.4元/个销售,不得免费赠送、趁机搭配销售药品及其他消毒、防护产品。各单位按分配量将物资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靖边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防控资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靖边县支行,账号:806051001421010593,联系人:贺岩18991077909),凭打款凭证到县计生大楼物疫情防控物资库领取物资(联系人;陈锐利13571243355,王芳13772941791)。

(三)此次销售采用隔离式销售,购买口罩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门口排队,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逐一测量体温登记。严禁拥挤、哄抢、囤货,否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投放销售网点不得为自己或亲属、朋友截留,不得涨价销售。

(五)每户居民最多购买5个,请广大居民携带家庭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自觉登记后进行购买。购买前请提前与销售网点进行电话预约,避免集中购买造成人员聚集。

(六)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响应我县疫情防控号召,“非必要、不出门”,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口罩消耗。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消毒等办法,适当延长口罩使用时间。

(七)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维护销售活动现场秩序,并随机抽取回访名单。对存在有违规现象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912-4620315

靖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0年3月9日

网络编辑:贺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