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
根据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交流,充实市委宣传部工作力量。经研究,拟从全市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中选调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宣传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人员占市委宣传部行政和网管办、社科联事业单位编制。
二、选调原则及条件
(一)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条件
1、政治上坚定可靠,原则性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熟悉并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相关实践经验及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好,作风正派;
3、具有宣传文化系统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参加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本次实行差额选调,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四、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
①笔试时间:待定
②笔试地点:待定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与参试人数1:1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成绩,设底控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需高于或等于全体考生笔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的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
市委宣传部牵头抽调有关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知识水平、资格条件、执行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经考察无任何问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取前十名作为拟选调人选,如前十名存在问题的,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选调
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1:2对被考察人选上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委宣传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干部本人负责的原则,认真按照上述资格条件做好本县区的推荐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自愿报名情况,认真配合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3、请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单位于2011年7月5日以前将推荐人选报名表、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推荐单位意见报市委宣传部政秘科。
4、上报推荐人选时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公务员身份、组织关系证明复印件各一份;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得上级表彰和在报刊发表文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512办公室
联 系 人:钟海旭
联系电话:0912--3282001(兼传真)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