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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十条硬措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4-13 10:08
       今年,靖边县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出台了《靖边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做到抗疫情、保增收、促脱贫、防返贫,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利用多种形式,向贫困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帮助贫困群众增强防控意识,遵守防控要求,提高防控能力,维护贫困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认真调查疫情影响。结合“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全面查漏补缺,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疫情影响的动态监测、风险排查、预警防范。继续排查仍存在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问题,拿出切实解决方案。
      保障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政策。打破户籍限制,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及时帮助解决米、面、油、菜、衣、被等基本生活用品需求。
      着力推进转移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全面统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出行需求,提前做好健康认定、对接互认工作。对组织实施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按输出贫困劳动力数量给予奖补。自行外出务工或到岗复工的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增设扶贫公益岗位。积极开发村级疫情防控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一批临时性防控公益专岗,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等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并给予补贴。
      支持带贫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带贫市场主体,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对已使用贷款的或期间贷款的,根据带贫规模按基准利率标准给予贴息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且吸纳贫因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带贫主体,根据带贫规模和效果可给予补贴。
      抓好春季农业生产。抓住春耕、春种关键时期,引导、支持、帮助贫困群众抓好春耕备耕,确保种苗、化肥、饲料、农机具等有序安全供给,并对其资金、技术等加大支持力度。对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种植、家庭养殖、庭院经济等“短平快”项目的贫困户加大奖补力度。
      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需要的项目,对有利于增加贫困户收入的项目,已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优先安排实施。凡具备复工或开工条件的扶贫项目,要支持和组织推动项目建设尽早复工开工。鼓励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食因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
      畅通消费扶贫渠道。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优势,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采取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等方式,解决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帮扶干部下沉一线。各级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部到岗到位,根据帮扶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农村基层党组织缜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掌握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网络编辑:贺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