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边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两年内反映问题失实的检举控告件进行摸底排查,分析甄别是否符合澄清正名条件,重点分析核查失实的实名检举控告件,在对被反映人澄清正名的同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反映人予以查处。目前,已开展澄清正名6人次,有效保护和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靖边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党组织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有序开展,该县纪委监委对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成果运用等进行细化,对党员干部被诬告、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要严格监督执纪执法,又要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靖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