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靖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靖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警予、林泽,靖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米文飞、田元、师毅、赵世斌向宪法庄严宣誓。
宣誓人侧向国徽站立,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高声诵读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70字的誓词在会场响起,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彰显着履职尽责的使命和担当。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