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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法院:调解室搬到养殖场

来源:靖边新闻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5-04-15 09:45 作者:王文倩

三月,微光洒在黄土高原的大地上。靖边县东坑镇宋渠村的农家小院里,随着最后一筐土鸡被装进三轮车,高某某与景某这对昔日好友,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事情还要从2024年春天说起,彼时,高某某受雇于景某新建的土鸡养殖场。辛苦劳作两个月后,应得的29000元工资却因景某的土鸡滞销迟迟未能结算。无奈之下,高某某带着皱巴巴的记账本,前往靖边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经法院审理调解,景某承诺分期支付款项。然而,景某并未按约定履行,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执行措施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景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传唤景某时,他无奈地解释道:“不是我故意赖账,是土鸡滞销卖不出去,没办法回款,我也很着急。”说着,景某拿出一张张略微泛黄的账单。执行干警注意到,景某皮肤黝黑,指甲缝里还嵌着饲料碎屑,判断他可能真的无力偿还。

事情转机出现在2025年开春后,3月10日,执行干警再次走访土鸡养殖场时,发现景某虽然资金断裂,但养殖场里采用传统散养法培育的土鸡品质非常高。于是,执行干警思索能否让双方达成“以鸡抵债”的方案。看着围栏外堆积的玉米秸秆,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明天把调解室搬到养殖场。”

第二天,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就“以鸡抵债”协议达成一致,以100只鸡折价抵偿29000元工资款。当一只只扑棱着翅膀的土鸡被装进三轮车时,高某某紧紧握住景某的手说:“对不住,老哥。咱这鸡都是吃农家粮长大的,品质很好。”景某笑着接过话茬:“以后还得请你教我养殖技术呢。”随后,双方在结案证明上郑重签字。至此,这起小标的“终本”案件执结完毕。

近年来,靖边法院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秉持依法审慎、灵活执法的理念,努力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让法理情有机融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网络编辑: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