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井剑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薛孟铎,团省委副书记解丹蕊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来靖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劲,社会工委主任刘斌,团市委书记朱国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元一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详细了解了中心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与中心工作人员的深入交流,与孩子们亲切互动,详细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对我县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存在困难和问题,调研组一行与我县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调研不仅为我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也为《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修订)》的立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